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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抓好“四大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编辑:袁小平 发表时间:2012-04-24 11:44 来源:未知

抓好“四大体系”建设

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郴州市纪委、监察局

2012419

 

2011年,我市纪委监察局引入经济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将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部分重点和创新工作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实行以项目明确目标、集聚资源、落实责任、提高绩效的项目化管理。为此,我们用群众工作的理念统揽信访工作,推进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四大体系”建设,从“群众上访”转变为“干部下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处理在初始,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归纳起来是“四抓”。

一、抓好网络体系,解决“有人做”的问题

一是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我们配齐配强了各级纪检信访干部,明确由纪委副书记分管、纪委常委、副局长协管信访举报工作,部分县(市区)纪委信访室主任由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在市直单位配备了纪检信访员130多名,县(市区)及乡镇配备纪检信访员350多名,村级纪检信访员2600多名,组级纪检信访信息员28000多名。

二是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平台我们在全市11个县市区设立了25个县级信访投诉中心,包括:市长热线电话、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市纪委监察局效能行风热线、市作风办举报热线电话、11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和县(市区)长热线电话,同时设立了290多个乡镇信访诉求中心、2600多个村级信访诉求站、28000多个村民小组信访诉求点。农村信访网络得到进一步夯实,信访网络覆盖了全市范围。

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网络我市所有县(市区)都开通了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热线、农村党风廉政“直通车”,部分县(市区)还创建了“廉政网”,开设纪检监察举报信箱,在网上受理、办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专人、专机、专用密码开展网络举报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区)、乡镇、村、组和市直单位均达到“五有一畅通”的标准,即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和信访渠道畅通,构建了以市纪委为总揽、县(市区)纪委信访室为主导、以乡镇纪委为主体、以市直单位纪检组为辐射、以村级纪检信访员为基础、以组级纪检信访信息员为触角的信访网络体系。

二、抓好责任体系,解决“做什么”的问题

一是明确岗位责任。我们建立了信访举报纵向责任制、内外责任制,建立委局各室联系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制度、县(市区)纪委各室联系乡镇和单位制度、市直单位纪检组联系基层站所制度、乡镇纪委联系村和组制度,明确了委局信访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理、交办、督办业务内信访举报问题;市直单位一把手、县(市区)委书记和各乡镇、村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内信访举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单位纪检组长、县市区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村纪检信访员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处理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制定了各级纪检信访员的工作职责、内容、要求、纪律和考评办法等制度,规范了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办理、督办、处理、上报、审核、归档等流程,制作纪检信访工作流程图,全部上墙公示,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组,一般问题不出村,较大问题不出乡。

二是落实岗位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参与考核。做到“一件案子、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去年,我们在纪检监察系统大力开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活动,建立“四大体系”建设联系点制度、月跟进制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各级纪检信访干部每月深入联系乡镇、村、组1—3次,入户宣传、走访20—30户,切实当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情民意的“沟通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群众信访的“代理员”、扶贫帮困的“救生员”,切实了解各级特别是涉农部门党员干部的服务态度、作风效率、为民办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群众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反映和评价。

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我们出台了郴州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郴州市纪委信访责任追究倒查制度》等。如倒查制度规定:信访工作人员因不能正确理解和执纪执法,落实政策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应当及时化解的矛盾没有及时化解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搁置不理,敷衍推诿的等等,都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抓好工作体系,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为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信访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我们在巩固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对信访群众下访工作制度》、《关于加强郴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郴州市纪委信访工作服务承诺制度》21项工作制度。2011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4748件,比上年下降14.3%。全年无业务内赴省进京集体访。同时突出查办信访案件,去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系统共查办信访案件167件,其中转立案的31件,处分党员干部38人,移交司法机关18人,涉案金额1560万元。

二是提升信访案件质量。2011年,我们出台了《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案件质量标准》和《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案件质量评分细则》,并在10月份组织11个县市区的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开展了全市信访案件质量检查,及时召开了全市信访案件质量点评会,通过质量检查和点评有效地发现了信访案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得到了及时纠正;同时通过质量检查和点评使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业务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2011年,我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苏仙区纪委开展信访案件质量411标准体系建设,即通过明确指标设置、岗位管理、程序规范、检查考核四个工作机制,以一个质量标准、一个评分细则为要求,促进信访案件办理的程序规范、方法得当、查办有效。该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省纪委信访信息刊物推介。永兴县建立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四方承诺”制度,即由接访单位、承办单位、督办单位以及信访人四方共同签订一份承诺书,对四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出规范和约束,强化信访举报案件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加大案件的督办工作力度,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时效。

三是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握“重点时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理得好。对有可能在重大敏感时期越级上访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近年来,我们每年都开展信访主题活动,20114-5月,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开展了“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主题活动,40多个重点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在限定时间内全部得到解决,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年是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之年,换届期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收到反映村、支两委有关换届方面的信访件234件,占信访总量的57%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重点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贪污、贿选等案件24件,取消候选人资格58

四、抓好考评体系,解决“愿意做”的问题

一是落实考评体系,奖优罚劣。我们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信访举报“四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大体系”建设的工作标准、质量要求、考核细则等考评体系,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将“四大体系”建设纳入市直单位、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县市区和乡、村、组干部工作业绩和纪检干部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如对部分在一线从事信访举报工作的9名同志给予了提拔重用,由室副主任提拔为主任、原室主任提拔进班子。对个别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同志进行了处理,责令其写出检查,并待岗学习。2011年,我市对在“四大体系”建设中的先进单位资兴市、苏仙区等4个县市区给予了表彰。

二是落实工作待遇,激励工作。为提高基层纪检信访员的积极性,部分乡镇(街道)给予纪检信访员每月20—60元的经费补贴;市县信访人员全部按一线信访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每月加235元,仅这一条,全市信访人员的岗位津贴每年就增加了2800多元,基层纪检信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

去年,我们通过抓“四大体系”建设,有效地创新了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实现了信访监督关口前移。据初步统计,通过抓“四大体系”建设,我市去年来信来访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6.55%,业务范围内来信来访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8.51%,重信重访率比上年同期下降4.46%;全年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信访监督件办结率100%市本级信访举报呈现信访总量、业务范围内信访、重信重访、科级干部信访下降,网络举报、署名举报、处级干部举报、农村干部举报增加四降四增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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