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陈超英争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日前,武冈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武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恒荣在学习会上强调,要学习陈超英同志,争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第一,学习陈超英同志,不断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纪检监察工作。陈超英同志在企业纪委书记的位置上干了10年,她的成功之处就是把纪检工作融入生产经营,而作为县(市)一级纪检监察工作,要想有所作为,就是要更新观念,牢牢地把握,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对我们而言,我们的工作要立足于为武冈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将工作重心放在武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放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上,放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要善于正确处理好惩处与教育并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既要坚持“治党务必从严的方针”,坚持“24”字的办案要求,坚持党性原则,另一方面,我们在调查办案找当事人谈话、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信访与审理谈话,对受到纪律处分回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中,在严肃地指出错误的同时,更重要地要教育启发他们吸取教训,丢掉包袱,振作精神,奋发工作,做到新的贡献,使广大党员与国家公职人员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仅是惩处监督机构,也是教育与保护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仅是铁面无私的“黑包公”,也是心底善良、善解人意的教育者。
第二,学习陈超英同志严格按“24”字要求办案。陈超英主持处理的违纪案件做到责任分明、处罚公正、令人信服,保持零申诉记录。在当前执纪执法环境很不宽松的条件下,能够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因而李书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整个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4”字要求,要冲破一切阻力、排除各种干扰,准确认定违纪事实,分清情节轻重,划清违纪当事人责任,准确地实施纪律,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现实的和历史的检验,办成铁案,杜绝冤假错案,让人心服口服,实现零申诉。
第三,学习陈超英同志廉洁自律、清廉从政。陈超英同志常说:“有些事一般员工能做,作为管理干部就不能做,一般管理干部能做,作为纪委书记不能做……”。陈超英同志说到做到,她曾分管房管户的分配,可她没有自己分过一间房,她长期协管人力资源工作,她和丈夫的兄妹好几个内退待岗,她从未给任何亲人谋过岗位,从不为亲朋好友介绍任何业务,多次拒绝老同学想要分包工程的要求,她的至亲妹妹陈赛美的儿子大学毕业后找工作多次受挫,无奈向她求助,她却以“专业不对口”回绝,而妹妹曾在相当长时间耿耿于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人民群众,敬畏廉官。陈超英就是我们的榜样。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的第一线,有千千万万的眼睛盯着我们,我们所从事的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做到独善其身,坚守清廉本色,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古训;“不以祸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慎微、慎初、慎交朋友,特别是当前有别有用心的人采取甜言蜜语“夸”纪检,谎言假语求纪检,送礼行贿腐纪检的情况下,必须明察秋毫,站稳脚跟,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武冈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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