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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兴廉”成 拒腐抗变的“内驱力”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株洲市纪委

     近年来,株洲市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反腐倡廉现代花鼓戏《城市英雄》及《走出桥头堡》、《权力之殇》等警示教育电教片,分别在中纪委、省纪委获奖并被推介。市廉政反腐教育基地——“桥头堡”,仅今年已接待党员干部88批次7640余人次。
    株洲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和手段,进行生动活泼的寓教于乐的廉政教育,特别是全方位地打造廉政文化,作用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心世界,对广大党员保持和发扬优良的传统和作风,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
    廉政文化古往今来有之,随着其辐射力和影响面的不断扩大,廉政文化已变得日益社会化、生活化,成为反腐败的有力武器。廉政文化一旦形成,能够从情感上、心理上影响、引导着人们的行动,增强人们拒腐防变的能力。文化兴廉的目的就是让官员由“不敢贪”、“不能贪”上升到“不愿贪”,在党纪国法之外树起一道思想上的“防火墙”。
    反腐败不仅要将一些腐败分子挖出来示众,而且要下大力气去纠正那种“笑贫不笑贪”的扭曲现象,去改变那种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腐败文化”,在全体公民中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铲除“腐败文化”的滋生土壤。否则,反腐败很可能出现“前腐后继”、“越反越腐”的怪圈,最终影响甚至断送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文化兴廉”在此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当然,要实现“文化兴廉”的目标,依靠官员的道德自觉远远不够,必须发动广大老百姓,通过提升群众反腐败的意识和能力,创建廉政文化的氛围和基础,形成一张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的监督网。只有廉政理念于潜移默化中深植于党员干部和群众心中,“文化兴廉”的效用才能真正体现和发挥出来,并熔铸为干部群众拒腐抗变的“内驱力”。(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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