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三必须、七不许”措施办理涉纪信访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9-24 11: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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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纪委监察局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涉纪信访工作,通过采取“三必须、七不许”措施办理涉纪信访件,群众反响良好。一是各单位对群众来信必须交给信访工作人员收拆,不许其他人员接收和拆阅;二是信访工作人员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必须作为密件处理,不得与其它文件材料同放在一个文件夹送给领导批阅,不许转给本单位非办案人员传阅,不许将举报人姓名透露给无关人员;三是执纪执法办案人员在调查核实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许透露举报人姓名及相关内容,不许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不许在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处理决定等材料中体现举报人的姓名。对违反“三必须、七不许”规定的,特别是因承办人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未做好保密工作,将举报人姓名泄露并发生遭受打击报复情况的,经县纪委、监察局查实后,给予承办人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转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办理信访件28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通过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全县全年无一起进京上访和赴省上访,市级上访比去年同期减少20%。(岳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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