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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六五”普法重打“廉”字牌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30 15: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听了县纪委向主任这堂普法课,我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遵守党纪国法,坚守道德底线,否则最后吃亏的终是自己!”10月29日,泸溪县纪委宣教室主任为该县人社局讲授了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解读”为题的普法教育课,在该局引起强烈反响,该局一名干部在课后说了这番心里话。

    今年来,泸溪县纪委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除在中青班、新提拔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设廉政党课外,还抢抓今年是“六五”普法起始之年的契机,积极争取县依法治县办支持,在“六五”普法中重打“廉”字牌。一是首次将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宣传内容。泸溪县委、县政府以泸发〔2012〕20号文件批转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文件。《规划》指出:泸溪县要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二是从纪委聘请干部充实普法讲师团力量。县依法治县办从纪委聘请长期从事案件查办、宣传教育的干部,充实到普法讲师团,并结合基层乡镇、县直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法制讲座。对财政、国土、人社、水利等涉及资金、项目的单位,着重开展《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教育。对基层乡镇,则结合干群关系、村官腐败等开展廉政讲座和案例警示教育。三是将学习情况纳入考试考核范围。一方面,将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考试范围;另一方面,县纪委组织反腐倡廉专题知识测试。由县纪委相关室负责出题,并将题库发送到各单位、各乡镇,先行组织学习,县纪委不提供参考答案。年底党风廉政测评时,开展全体干部参加的廉政知识考试活动,要求45岁以下的干部闭卷考试,45岁以上的干部开卷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泸溪县纪委向方华 向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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