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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大精神应力戒三种不良倾向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11月26日 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它回顾和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应积极行动起来,立即掀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这是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的有效途径,必须真抓实干,不折不扣。

       为确保学习行之有效,笔者认为各地在学习中应力戒三种不良倾向。

       一是要力戒浅尝辄止。十八大报告高屋建瓴、博大精深,既明确提出了我们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又提出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学习十八大精神应深刻把握报告精髓,领会精神实质,不能走过场、图形式,更不能念念文章了事,而是要静下心来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学、逐字逐句地弄懂、逐字逐句地领会其深刻内涵。

        二是要力戒以会代学。学习不是听会、陪会,更不是台上讲得唾沬四溅、台下鼾声一片,在学习中应避免领导大会小会“一言堂”,要保证足够的时间,让干部群众自觉学、主动学、积极学,将“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做到这一点,各地应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干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如举办知识抢答赛、演讲、征文、心得评比等活动,增强学习的趣味性,激发干部群众的学习热情。

        三是要力戒闭门“死”学。十八大报告既是纲领性文件,也是行动指南;既蕴含有很高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因而在学习中要将理论学习与行动实践相结合,将报告提出的宏伟目标与当地发展实际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将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我们前进的动力,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最大民生福祉。(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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