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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纪委“十八大”信访维稳督查追责成效明显

编辑:袁小平 发表时间:2012-11-20 08: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实现永州市委提出的“五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的安排,永州市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十八大”期间信访维稳督查追责工作。通过督查推动,全市实现了“十八大”期间群众进京上访零登记的目标,为营造党的“十八大”良好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督查工作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在10月25日会后,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市纪委常委会,就“十八大”信访维稳督查追责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石桂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许洋名同志任副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市委督办专员中及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单位抽调36人组成,分为13个督查小组,于11月7日至11月20日进驻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坐阵督导。

      二、细化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周密。按照《信访条例》、《永州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永办发[2012]11号)的规定及永联稳联发[2012]5号文件和10月25日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细化制定了《全市“十八大”特别防护期间信访维稳督查追责工作方案》。对督查组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督查内容及督查方式、督查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十八大”召开前,组织召开了全市“十八大”信访维稳督查追责协调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石桂同志主持会议并就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督查组组长切实履行好职责,树立大局意识,带好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做好信访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各组工作动态,确保实现市委提出的“五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工作责任。督查工作中,各工作组按照“人员到岗到位,时间充分保证,督查深入细致”的要求,从11月7日开始至十八大结束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进驻到各县区、市直单位“全天候”坐阵督导,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确保实现市委提出的工作目标。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明查暗访、电话随机督查等方式,深入到工作一线,掌握县区(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妥善处理信访突发问题。督查组办公室每天对各组的工作及时进行调度,经综合分析汇总后呈领导阅示。二是督查推动落实。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各县区(责任单位)对“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认真排查摸底,积极化解积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把人员稳控在当地。 “十八大”期间,全市通过各站点“拉网式排查、全线布控”,共成功处理、劝返上访人员640人次。各县区同时加大对集资上访、煽动上访、串联上访等采取非法手段上访和借上访之机闹事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市委“三个一律拘留”的规定,坚持“双向追责”,对相关人员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有效地打击了假上访之名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十八大期间,全市共依法训诫68人次;行政拘留29人次。三是追责不打折扣。督促县区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和干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包案责任制,按照《永州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追责措施。成立督查小组,对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县单位进行全面督查。11月份以来,全市共信访追责36个单位53人,其中追责县区级领导11名,综治考核“一票否决”1个单位,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1个单位。(永州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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