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让机关干部“年关”过好“廉关”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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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切实转变作风,树立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新形象,荷塘区纪委出台“四不准”,要求广大机关干部“年关”过好“廉关”。一不准借机行贿受贿;二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三不准滥发钱物;四不准公车私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而且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区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确保机关干部“年关”过好“廉关”。(荷塘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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