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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 把“群众观”根植干部心中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申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新时期对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荷塘区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群众观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持久开展“贴心解难”大走访活动,让干部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珍惜民力、改善民生,把“群众观”深深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心中。
             一、民情民意,听群众说。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是增进与群众感情的最好办法,也是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重要途径。荷塘区将全区8.2万住户和300余家企业、27所学校的走访任务,以网格方式分配到1000余名干部头上,一户不漏、一个不落,着力把社区居委会和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成“党员群众心连心,基层服务贴民心,结对共建献爱心,扶贫帮困暖人心”的“四心”心灵驿站。努力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转变,使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常态工作。大走访活动开展一年多来,共走访45300户次,走访慰问贫困家庭2000多户/次,参与走访12400人次,收集问题5660个,妥善处理解决问题5200个。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反馈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力量充实在基层、机制完善在基层”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谁优谁劣,由群众评。荷塘区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中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评议员等84名,向全区行政执法和窗口单位选派了45名民主监督员,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73部门(单位)进行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人民群众参与全区政风行风和优化环境的监督与测评,政府把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年初,各单位要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开承诺;年中和年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网上公开年初承诺的落实情况,实行网络问政,接受社会评议,以社会监督强化群众观念,形成服务氛围,促进效能提升。针对问题解决不到位、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工作,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查找原因,采取过硬手段进行整改,并以消号方式进行随机通报公示;对作出限期整改不落实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以此充分运用群众监督来不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清不清廉,让群众看。荷塘区围绕“管人、管财、管物、管事”权力,通过系列廉洁制度进行规范、监督、管理,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相继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改进干部作风若干规定》等10余项规范性文件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等10余项财务制度,不断强化廉洁制度的约束力,完善了财政评审监督结算机制,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操作与监督规程;制定下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权31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实施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自请处分制”,创新开展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负责人一年两次述职述廉测评工作,并将述职述廉报告在区门户网上公示。同时,积极探索廉政宣传教育“六进”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厂务及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群众对照监督、开展评议,以完善的廉洁制度体系和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形成了具有荷塘特色的清廉氛围。(荷塘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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