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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重点线索交办审计机制处置信访难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村级信访问题是当前县、乡两级信访举报工作的热点,以长沙县为例,对村级问题与村干部的举报一般占当年度举报总量的70%以上,其中村级财务方面问题较突出。此类举报多涉及账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与处置、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土地流转等方面,反映事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反映与诉求较强烈;与此同时,相关问题时间跨度较大、涉及范围较广,且易与各类矛盾杂糅,而反映人能够提供的具体信息有限,常出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直接调查工作难以开展或开展效果不佳的局面。针对此类问题,长沙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县审计局共同建立重点线索交办审计机制,充分运用专业审计手段,处置村级信访难题。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交办程序
    长沙县纪委、县审计局联合成立了重点线索交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分管案件、信访的副书记主抓,县纪委信访室、案件室、财务监察室、县纪委派驻县审计局纪检组、县审计监督局负责人为成员,各自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县纪委信访室根据信访反映的情况筛选出相关举报件,主要针对矛盾较为突出、背后存在派系斗争或个人恩怨、通过纪律检查手段直接调查难有成效、短期难以息访的实名举报村级问题,在与反映人充分交流的前提下,经小组合议同意后向县审计局交审。

    引入中介机构,增强审计力量
    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不留盲区”的模式实施审计全覆盖,其中包括村级财务审计。因相关审计工作量较大,县审计局专业队伍人员精力有限,2008年底,长沙县通过公开招投标筛选出10家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相关委托审计任务,每年由县审计局负责,按照各机构不重复审计同一单位的原则,抽签分配项目,实施委托审计,同时建立考核淘汰机制(至2012年底保留8家)。2009年来,全县经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移送案件线索43起。

    结合常规审计,核实举报线索
    实施交审的村级问题,由县审计局结合当年对村审计计划安排相应的中介机构,或由反映人代表在8家中选定。由县审计局组织事务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代表见面交流,要求事务所针对举报材料提出的问题与反映人补充提出问题,采取重点审、延伸审等方式进行核实,必要时由审计局审计人员直接参与。

    区分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
    对审计中核实或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发现明确的违纪违规问题或成案可能较高的线索,由审计局发《移送处理书》,将相关问题或线索向县、镇纪委或相关主管部门移送;二是对部分不适于直接立案,又亟待处理的问题,由县监察局向相关主管部门发《监察建议书》建议进行处理。
    2012年建立并实施重点线索交办审计制度以来,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得到迅速处置,直接运用该机制处理的4起村级疑难复杂举报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1起2件次,拟转立案2起,还有1起正在审计过程中。该机制运用在基层引起积极反响,对相关信访问题的缓和、稳定与息访起到实质性作用。
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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