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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自我揭短 自曝家产 直面“拍砖”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长期以来,社会上反映交警大队执法‘只罚不纠’,去年发生的‘7.8’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就说明了这一点,群众普遍认为交警大队‘放水养鱼’,对此你作何解释?”
           3月15日,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乡科级“一把手”公开述廉接受“廉政大考”。县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述廉评议大会现场,县交警大队长符文潮站在述廉席上,对着电视镜头,直面党性和民意的“拷问”。和他一起接受这场“廉政大考”的还有来自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和飞山管委会、藕团乡的另外4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
          为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确保良好的廉政风气,靖州县纪委从2009年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述廉评议活动,乡科级党政正职干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公开述廉评议,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为搞好此次述廉评议工作,该县从纪委工作人员和聘请的党风监督员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述廉评议工作组,对评议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或插手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了解,并形成了综合评议调查报告。
         述廉评议会上,廉政评议员先宣读了综合评议调查报告,再由受评对象从执行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个方面对本人的廉政情况进行全面“曝光”:
       “我女儿考上大学,请亲朋好友小聚,办喜酒20桌,收礼金4万余元,其中各项开支近2万。”
       “我现有住房两套,在建一套,建房资金为家庭储蓄、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2011年由县里组织到台湾考察一次,没有子女及直系亲属移居国(境)外、投资办企业的事情。”
    ……
       这些述廉内容都是根据靖州县纪委的要求,被评议的“一把手”们在述廉时必须公开说明的情况。
       现场提问环节,廉政评议员就前段收集整理的问题,向评议对象现场“拍砖”,受评对象当场答复。随后,47名廉政评议员对述廉对象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当场进行了公布。其中,三位同志获得“好”,有两位同志为“较好”。
  “单位测评占20%,现场测评占80%,对评议结果为“一般”等次的“一把手”要进行诫勉谈话,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则将建议组织部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该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覃明介绍说,“在公开场合述廉测评,进行现场提问质询,往往使部分单位负责人‘下不来台’,但正因为这样,各单位负责人才能更勇于正视问题、自我揭短,从而切实加以整改。”他说,自2009年以来,全县已有21家单位“一把手”接受了公开述廉测评,有效带动了党风政纪的好转,为从源头上防腐拒变、教育保护干部开辟了新途径。(靖州县纪委  刘杰华 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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