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采用“五法”抓党风廉政教育

几年来,桃源县结合本县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抓党风廉政教育,收到了好的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是采用“灌输法”加强条规教育。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常规的党课教育。对基层党员群众的条规教我们把其列入每年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出安排,主要做法就是通读条规,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对村级干部以轮训方式施教。几年来,共办班12期,使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对乡科级干部采取在自觉的基础上办读书班上由县委、县纪委领导授课,分组研讨。二是放映专题录像片。特别是《廉政准则》印发后,我们利用《常德日报》桃源版、桃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各级党组织在指定时间、地点分期分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三是组织法规知识竞赛。通过《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知识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党纪条规的各项条款,提高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对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纪律,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促进作用。四是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在学习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了大范围的法规测试,每年参加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的干部3200余人。
二、采用“剖析法”开展典型教育。一是正面典型教育。该县在宣传王瑛、陈超英这样的勤廉兼优人物的先进事迹的同时,大力培养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先后总结推广了一批象“致富带头人――鲁胡子”、“廉政勤政的好公仆――胡文科”、“赔本书记――邹言龙”、“作风建设标兵――宋大鸣”等本县勤廉兼优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这样的模范人物。二是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原湖南省交通厅长陈明宪、原鼎城区委书记李秋葆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问题等有关报道的学习讨论和对我县原林业局副局长李同满、原黄铺乡副乡长艾和盛等13个典型案件发通报进行剖析,使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对极少数仍热衷于傍“大款”、讲“哥们儿”义气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的领导干部、热衷于招揽工程、项目谋利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三是采用“针对法”进行预防教育。为了预防违纪,一是搞好违纪易发时节前的教育。节假日既是欢庆了,也是种种不正之风的易发时节。每当节日来临前,该县纪委监察局就以发“关于节日期间加强廉政建设的通知”,以文件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严格照章办事,对顶风违纪者严肃处理。二是任前教育。对新的任职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几年来,该县纪委针对土地、教育、卫生、交通、林业等8个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进行谈话教育。这一教育既起到了监督领导干部的作用,又避免和减少了干部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适时组织作风纪律整顿。从提高队伍素质出发,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上现存的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活动,改善队伍形象。
四采用“配合法”强化道德教育。一是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2010年以来,该县纪委根据省市纪检机关要求,开展了“坚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这项活动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增强了党组织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起了积极作用。二是积极开展以党性党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在县四大班子中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的安排意见》,深入学习胡锦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教育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加强“三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五采用“疏导法”实行回访教育。该县始终坚持教育为本、转化为先、挽救为重的指导思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回访。通过回访,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这些受处分的党员充分感到了党的温暖。这些同志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去,正确地面对现实,以高度积极性投入到工作中去。几年来,我县先后对73名犯错误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回访,并建立了跟踪档案,有效地促进了这些受处分同志的转化,消除了潜伏着的重访或越级上访的隐患。近两年来,该县的集体访、越级访同比下降60%,出现了无进京集体访的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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