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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五项谈话”制度构建“关爱式”教育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防范性作用,今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推行“五项谈话”制度,在全县范围内构建“关爱式”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结合年初承诺,落实提醒谈话制度。根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初的廉政承诺大会上就本单位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做出的集体“廉政承诺书”及个人诺廉书开展提醒谈话,一旦发现有违背年初廉政承诺苗头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及时与其谈话,教育督促其警醒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是结合信访举报,落实信访谈话制度。根据群众信访情况对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或单位,采取约谈或下访形式,对领导干部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对问题轻微、没有构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持个别教育原则,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提醒性谈话,纠正和规范干部自身言行,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求被谈话人针对谈话时所提出的问题,限期提交情况说明或自查报告,作出整改。
          三是结合监督检查,落实诫勉谈话制度。针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中考核得分较低的单位“一把手”、民主测评满意率较低的单位“一把手”和满意率较低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测评结果如实反馈,促其主动改正。同时,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过程中,经明察暗访发现作风不实、履职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促使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四是结合人事调整,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采取单独或集体谈话的方式由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课,告诫其“不踏红线,不闯禁区”,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同时拓宽廉政谈话对象,乡镇谈话对象由村级的正职向委员延伸,县直部门谈话对象由科级领导干部延伸至中层以上干部。
         五是结合重大问题落实专题谈话制度。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之前,要开展廉政专题谈话。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是县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内容涵盖廉政谈话对象汇报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廉政谈话成员向谈话对象提出廉政要求,廉政谈话对象作出廉政承诺等。通过专题谈话敲警钟,提醒谈话对象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把关,廉洁自律。
         今年来,该县已进行信访谈话5次,诫勉谈话3次,重大问题专题谈话2次,收到了良好政治和社会效果。(麻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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