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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三增强”力抓回访教育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攸县纪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切实抓好办案回访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突出重点,增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一是明确回访教育的内容。回访教育中,重点帮助分析所犯错误的根源,总结教训,轻装上阵,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心态积极干好工作;了解被回访者的思想认识、学习和工作情况,有哪些进步表现,是否有新的违纪问题发生;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群众对被回访者的评价和反映;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被回访者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二是突出回访教育重点,本着回访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突出做到“三个必访”,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必访;受到行政撤职以下处分的公务员必访;受到党政纪处分后仍在任的领导干部必访。三是注重区别回访对象的情况,针对不同的人员和不同的处理结果,针对他们犯错误时的思想动机和行为后果等制定具体的教育管理方案,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做到以人为本,因人制宜。通过细致入微、潜移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受处分人员真正在思想上认识错误,鼓励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二、健全制度,增强回访教育的规范性。为增强回访教育的规范性,该县纪委建立了四项回访教育制度。一是登记制度。将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受处分的时间及档次,回访人员,回访时间、内容和效果以及被回访人提出问题等列表登记在册。二是联系制度。党员、监察对象受处分后,纪委要与受处分人员及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责任制度。负责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工作人员,做好回访教育记录,填好回访教育登记表。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交心谈心,使其认识自己所犯错误,让其放下包袱,积极地投入学习中、工作和生活中去,达到回访教育目的。
  三、多方结合,增强回访教育的时效性。一是回访教育与提升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受处分人员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性质,深挖所犯错误的根源,并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训,防止因受处分而自暴自弃。二是回访教育与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工作相结合。对即将解除行政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的被处分人员,边考察改正错误的情况,边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并做好回访记录,如实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登记表》,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及时存入案件档案,作为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已回访20余人次,解除处分10人,恢复党员权利8人。(攸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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