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利用民俗文化开展廉政文化教育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不断创新宣教工作理念,紧贴生活实际,积极发挥本土民俗文化资源优势,就地取材开展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极大地扩大了廉政文化影响力。
一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增添廉洁元素。该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郴阳对子调的唱词和道白多用本地方言,通俗易懂,唱腔吸收民歌小调的特点,欢快明朗,表演动作活泼风趣,歌舞味和乡土味都很浓,具有湘南特色。郴阳对子调的传统剧目《扯笋》、《王大娘补缸》、《夫妻宝》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普通老百姓勤劳节俭、诚信正直、谦卑奉献的品质。北湖区小百花艺术团经常编排贴近农民生活的廉政小品和节目到各地表演。该区还结合宗祠文化、古老家训倡廉育廉。
二是利用民间传说开展廉洁教育。在郴州民间广为流传的柳毅与龙女的传说故事中,柳毅诚信笃实、一诺千金的典型形象深入人心,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北湖区在龙女温泉休闲度假区创建廉政文化进景区示范点,对游人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时,采用演唱红色歌曲、表演红色廉政小品等形式,让农村党员寓教于乐,从中受到教育。另外,该区文联、诗社、楹联学会等文艺团体还将创作的廉洁诗文、诗词、杂文等编成专辑,免费发给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三是利用少数民族文化进行廉政教育。该区有2个少数民族乡。2010年9月,该区月峰瑶族乡编演的过山瑶情景歌舞剧—“山魂”震撼上演。该剧对过山瑶强悍的民风、不屈不挠的精神、对生活的热爱及面对苦难的达观彰显得淋漓尽致。该剧所诠释的瑶人与大山和谐共存、天人合一的主题发人深省,震撼灵魂。该剧多次在全区巡演,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郴州市北湖区纪委 刘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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