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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编辑:许琼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湘乡市纪委针对当前全市村级信访举报突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严把五关,全面推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务监督,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一是严抓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把准入关。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需经民主选举产生。并要求严把“提名关、资格审查关、选举关、公示关、备案关”等“五关”。规定各村在选举中不定调子,尊重民意,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三是严把制度关。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村务监督工作要认真监督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党支部会提议、村支“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民主决策流程,实行各项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监督,使决策过程规范有序。四是严把监督关。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推行首接负责、便民联系卡、民情督办等接待制度,公开乡镇领导班子、驻村干部的分管工作、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民情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督促村支两委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委员2-4名。履行“三职能”,即整合了原来民主议事、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统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监督,从而为加强村级管理,维护和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村级信访举报问题明显减少。(湘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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