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巧抓“四头”把好节前廉洁关

“这样挺好的!检查到这个点了(十二点半),我们就在区委廉政食堂吃自助餐,十几分钟就解决了,即节约又省事…”这是近日苏仙区综合绩效评估年终考评组成员高玖金告诉笔者的,这是苏仙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治奢、治腐,形成了节俭文明新风尚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该区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以管好“四头”为抓手,着力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明令禁止,舞好“龙头”。通过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对《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与此同时,区纪委出台“九个禁止”对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规范。
二是广泛宣传,遏制“苗头”。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苏仙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将相关内容在区委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放,坚决不用纸质传送方式,落实厉行节约的规定。
三是重点约谈,切断“源头” 。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约谈力度,强化警示教育,谈话对象由领导干部向一般干部延伸。要求其单位不得以发放过年物资为理由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形成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切断用公款购置贺年卡、烟花鞭炮等物品的源头。
四是加强监管,狠刹“风头”。区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畅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诉渠道,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开展“廉洁过节”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区直机关、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进行随机暗访,检查《通知》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当事人及责任领导进行追责。(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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