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凝聚合力提升廉政宣教水平

近年来,澧县纪委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要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宣教和调研工作,努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大宣教”氛围。
一是全员参与。形成委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宣教室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全员办信息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人人动手撰写,积极向上级纪委、各种媒体投稿,规定了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应被采用信息调研任务数,全力总结宣传推广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审查提质。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对各自上报的信息、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要认真审核把关,力求真实反映工作,提高报送质量,严禁报送事实虚假的信息、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信息、调研文章和新闻稿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送或发表;重要信息、调研文章和新闻稿件要根据情况,请示县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或发表。
三是奖惩激励。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撰写调研文章和动态信息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察局宣教调研信息考核奖惩办法。明确了调研信息稿件的奖励标准,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个层次及发表的纸质信息调研、网络媒体信息调研进行奖励。
四是定期通报。为加大信息调研工作力度,确保信息调研任务的完成,对信息调研用稿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即在每季度末通报上一季度的信息采用情况,第一次通报未完成任务的,向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全年未完成任务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单位不评先评优。
五是挂钩考核。年终,县纪委对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信息、调研文章、宣传稿件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于信息调研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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