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小微信”搭建党纪条规教育“新课堂”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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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省“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开展的第一年,为了将这一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汉寿县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通“龙阳清风”官方微信公共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这一平台的社会互动优势,以手机微信为平台,强化形式的灵活性,内容的丰富性,学习的即时性,有针对性地增设“党纪条规学习专栏”栏目。
从5月份开始,每周定期编发3期,编发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七条禁令”等党纪条规。
截止目前,已编发30余期,累积关注1700余人次,成为该县党员干部特别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交流的“新课堂”。(汉寿县纪委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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