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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政教育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秋佳节万家团圆,纠正四风要求很严,月饼节礼不是小事,纪律不许群众更嫌,红包礼金公款吃喝,查纠问责没有回旋,公车切勿乱停私用,谨慎驶得万年之船。莫谓纪检啰嗦重复,提醒并非杞人忧天。正风肃纪从我做起,领导责任势必上肩。全县上下齐抓共管,风清气正阔步向前。”中秋国庆前夕,长沙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各镇街和县直单位党(工)委(党组)负责人及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都收到了这样一条手机短信。这是长沙县纪委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的措施之一。
        此外,该县纪委还将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规定,编印成《纪检监察信息参考》,通过全县党政内网下发。
        该县纪委强调,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反弹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正风肃纪的具体举措。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保持“零容忍”。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自觉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
         该县纪委将会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县作风办组织专门力量,随机抽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瞒报压报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发生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单位,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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