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100余名税务干部旁听“身边案例”庭审

庭审现场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16日上午,县纪委联合县法院开展以案说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1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县地税局卢某某职务犯罪案的公开庭审。
法庭上,公诉机关县检察院诉称,2006年9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卢某某在担任县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科科长职务期间,利用税政业务管理上的职务便利,在房地产交易的计税价格核定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10000元。2012年底,被告人卢某某又利用担任县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在单位年度经费进行清理结算时,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30000元,非法占为己有。
旁听人员认真地倾听了庭审全过程。这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以案说法现场警示教育课,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心灵深受震撼,亲身感受法庭特有的庄严,亲眼目睹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亲耳听到违法人员沉重的忏悔,亲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庭程序。
“太不值得了!”休庭期间,参加旁听的税务干部们议论纷纷,认为弄权弄钱必自焚,卢某这种用权力为个人谋利的行为,不仅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也损害了税务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大家同时也表示,今天受到了活生生的党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直观形象地接种了一次效果很好的“防疫针”,今后会以此为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珍惜幸福美满的家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警钟长鸣。(潘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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