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掀起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新高潮

近日,怀化市纪委、怀化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
中央、省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摘编》的通知下发后,怀化市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开展和部署了一系列学习《摘编》的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摘编》的新高潮。2月,市纪委对《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栏目已经刊出的系列文章进行汇编,印制《学思践悟》读本2000余册,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3月,将邀请市委书记对《摘编》作专题宣讲解读,市直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列席参加。同时,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党员干部对《摘编》作专题宣讲辅导,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进行自学,副科以上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月至6月,将在怀化日报开设专栏,专版刊发优秀学习心得,并结集印发;在怀化电视台开办电视访谈节目,组织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市直单位,开展班子成员集体廉政承诺和“一把手”访谈。7月,各级各单位定制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承诺,以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照+廉政承诺+签名的形式,制成电子相册,在怀化廉政网等媒体发布。
同时,活动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摘编》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起来,同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同全市开展的“践行‘三严三实’、争当‘三为’干部”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深化认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活动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摘编》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教学内容,并与市纪委编印下发的《学思践悟》作为辅导资料一同进行学习。
活动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用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三次、四次和五次全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怀化市纪委宣传部袁东广)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