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条规测试和任前廉政谈话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04-01 12: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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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时钟刚刚指向2点55分,在长沙县委六楼的会议室里,十余名2015年新任和调整岗位的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端坐等待,准备迎接县纪委组织的一场特殊的考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
3点,考试正式开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吃请受礼情形,应当追究责任?……考生们拿过试卷,开始认真作答。偌大的会议室内,针落有声。
本次考试共有单选、多选、简答三种题型,涉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内容。
“试题非常契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一位干部表示,试题紧扣当前实际,着重考察领导干部对党纪条规的认知程度。
考试结束后,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长沙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润葵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她指出,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干部政治上的一种关心和爱护。郭润葵要求,新任职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要保持头脑清醒,强化内外监督,时刻洁身自好,审慎走好从政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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