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清明节”严把“清廉关”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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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桃源县采取三项措施,倡导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开展以“清明廉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申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在全县形成“清明廉洁”的浓厚氛围;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倡导“文明祭扫、清明廉洁、倡导新风”,把 “清明节”过成“清廉节”。
二是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驾私用。清明放假期间,明令公务车辆不准参与祭奠扫墓、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等一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节日期间,除对公车实行封闭管理,确需值班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入库封存。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县纪委组织专门队伍开展暗访抽查,严格防止清明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纪律。对违反规定者,一律按顶风违纪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桃源县纪委宣教室 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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