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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落实信访举报主责 跑好反腐“第一棒”

编辑:彭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宁乡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不断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为监督执纪问责奠定了坚实基础,跑好反腐“第一棒”。今年1-6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比去年同期下降近60%。

   创新三项制度,压实基层责任

   完善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落实领导责任。实行痕迹化管理。建立信访办理“痕迹库”,把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全部录入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逐步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按月汇总信访件调查情况,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强化责任追究。严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办案、保密“三大纪律”,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举报件办理审批结案第一责任人,信访举报件调查、办理、结案,由承办人、纪委书记、一把手签字背书;对无故拖延、压案不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对已了结的交办件,一旦发现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或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的,追究承办人员及审核把关领导责任。加强督查督办。运用多种督查方式,及时掌握交办转办件运行轨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完善信访交办转办件考核细则,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件,建立以纪委、政法委、信访局为主的多部门交流制度,及时转交给相关单位办理。

    建立分级初访承诺制度,赢得群众信任。针对当前越级访、多头访现象较多等情况,建立分级初访承诺制度,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具有管辖权的纪委(纪检组)在接受实名信访人初次举报时,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约定处理时限、处理方式,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双向承诺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受理单位立下军令状,既认真接待,又及时调查处理,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给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推行阳光处访办法,化解“疑难杂症”。阳光处访,即乡镇纪委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信访当事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信访问题公开答复会,给予信访双方一个举证辩驳的平台。从坐等群众“上访”到干部主动“下访”,阳光处访的推行不仅维护了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重复访、缠访闹访等疑难复杂问题,使得信访这块“山芋”不再烫手。今年以来,该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共召开公开答复会21次,解决多年重复信访积案25个。

   把好三道关口,引导有序信访

   把好初访关,建立初访分级制。初访者必须先到被举报人所在地纪委(纪检组)信访,受理单位与初访者签订《分级初访承诺书》,受理单位承诺办理时限、信访者承诺办理期间不越级上访。对不履行承诺的,信访人可持承诺书到县纪委信访,县纪委予以受理;对承诺书承诺期限未到期的不予受理,劝返等待结果;对上访者不能出示承诺书的,不予受理,介绍到所在地纪委信访;对信访者出示承诺书,下级纪委超期未解决的事项,县纪委受理后,按正常信访分类处理。

   把好初查关,建立信访终结制。引入信访终结制,杜绝不合理诉求。对反映的问题经初查、复查,认为结果可以认定的,初核结果由承办室、审理室、信访室共同审核,做到“四个不结”(问题没有查清不结、材料不规范不结、监督处理不到位不结、没有息访不结),明确告知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终结或下发终结通知书,在办理、复核程序中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为信访人提供公正、合理的程序保障,进一步增强了最终处理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同感。

   把好回访关,实行共同反馈制。对实名举报件严格实行书面反馈制度,由实名举报人签署意见。对实名举报人不满意的情况,由承办单位找准问题的症结,答疑解惑,解除信访人思想困惑,必要时实行共同反馈制,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对疑难信访、重复信访以及举报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拒绝接受承办单位反馈信访件的调查结果进行查证,并与承办单位共同进行反馈,保证依法依规执纪,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灯下黑”。

   发挥三个作用,有效落实三转

   发挥好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除日常从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收集信访线索外,对各科室日常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网络媒体监控获得的网络舆情线索,统一由信访室登记管理,并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及时处置分流,对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内需要初核、立案、谈话函询的,交由案件管理室统一接手处理,属于下级机关受理范围的,发函进行交办,2015年上半年共甄别各类有价值线索100多条。

   发挥好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集中精力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及时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信息,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重要决策参考。针对村务公开不到位、不透明引发的涉农信访热点问题,该县纪委信访室撰写了专题信访分析材料呈报主要领导。今年4月,该县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近年来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33村(社区)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共整理出惠农资金管理类问题31个,财经制度执行类问题110个,“三资交易”监管方面类问题33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类问题76个,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等其他问题52个。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追责,及时化解了农村基层部分矛盾,转变了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发挥好反腐民意“晴雨表”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主要职责、受理范围、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办理程序和举报人权利义务。倡导依法举报、逐级举报、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选择正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意见,提高举报质量,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畅通举报渠道,开通网上一键举报,及时进行批办、回复,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媒体曝光,对业务范围内的网络举报及时进行处置,搭建起了“信、访、电、网、媒”五位一体的平台,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开辟了一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关系的绿色通道。(宁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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