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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利用“一案一通报”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07-10 17: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嘀、嘀……”信息提示“桃源县纪委通报4起违纪案件”。很多人在5月8日《桃源手机报》又一次看到立案查处信息。
    今年以来,桃源县纪委在自办案件查办中,坚持“一案一通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了警示教育,使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先后今年已利用《桃源手机报》通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赈酒、滥补乱发、“慵懒散”等典型案件9起,受教育干部2000余人。
    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桃源县纪委对每一个自办案件,都能认真分析案发原因,剖析违纪根源,汲取案件教训,利用培训会、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专题通报。并组织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特别对发案单位,县纪委派员深入发案单位,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员干部会,学习文件,对照检查。在通报会上,涉案人员现身说法,其他人员从中汲取教训,接受教育。   (桃源县纪委 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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