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县委书记与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

9月24日,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前,湘潭县委书记谢振华对全体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谈话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傅国平主持。
谈话中,谢振华就本次集体廉政谈话有何重要意义、如何理解和把握“把纪律挺在前面”、如何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如何让“关键少数”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四个问题,与全体县级领导、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
此次集体廉政谈话有何重要意义?谢振华说,廉政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履行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举措。它既是关爱提醒,也是警示教育,是对干部的关爱和负责。“作为县委书记,我必须对同志们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责,有责任在思想上反复提醒,在行为上反复敲打,帮大家严格自律。”从我县查处的腐败案件、违纪行为来看,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复杂。他提醒各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方面自已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警醒,另一方面要高度负责,强化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就如何理解和把握“把纪律挺在前面”,谢振华指出,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既是高压线,也是生命线。“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他强调,“把纪律挺在最前沿”就要从两个层面深刻领会、内化于心、固化于行:始终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必严;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就如何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谢振华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基本,监督责任是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做到人人种好“责任田”,个个守住“廉洁线”,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既要廉洁自律,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绝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做“太平官”,更不能只抓发展不抓惩治腐败。他强调,“两个责任”既要主动履责,也要从严问责。要坚持有错必究,及时处置“小苗头”,不留“大隐患”;坚持有案必查,敢于得罪“少数人”,不当“老好人”;坚持有责必问,严肃追责“动真格”,不做“纸老虎”。
就如何让“关键少数”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谢振华指出,“关键少数”既体现于工作上,也体现在品格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秉持“四有”,践行“四人”,真正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要做到心中有党,做政治的明白人;心中有民,做群众的贴心人;心中有责,做发展的开路人;心中有戒,做班子的带头人。
傅国平就抓好谈话精神的落实,推动廉政建设,提四点要求:必须加强党性培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必须严格落实责任,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必须主动履行职责,积极有为,为推动湘潭县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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