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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四措并举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10-28 15: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准则》、《条例》)。衡阳县纪委监察局迅速行动,10月27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苏龙组织委局机关全体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并结合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周密部署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要架设“广播”。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立足一个“快”字,行动要快,先学一步;突出一个“深”字,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一个“实”字,指导实践,务求实效。采取领导领学、分散自学、县党校讲师引学、委局机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辅导等方法,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系统理解和掌握《准则》和《条例》各项新内容新要求的科学内涵,将其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
     二是要高悬“戒尺”。《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正面引导,确立了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负面清单,划出了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高悬纪律和规矩这把“戒尺”,紧抓突出问题、紧扣重要节点、紧盯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时间查在岗,就餐时间查吃喝,休息时间查公车,对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操办酒席、慵懒散拖等进行重点督查,严肃处理,及时通报。2014年来,全县已开展作风督查20余次,处理处分30余人,发出通报6期,并在县党政机关报《今日蒸阳》、县电视台等媒体全文刊发、播报。
     三是要敢于“亮剑”。此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精神。如何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拉拉袖子、敲敲边鼓,甚至“当头棒喝”,斩断从“破纪”到“破法”的通道;对已经发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敢于批评制止,敢于纠正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2014年来,衡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622件次,查办案件308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73人次、政纪处分146人次。查处乡科级干部49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是要筑牢“篱笆”。“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人先正己、监督者首先受监督的理念,以《准则》和《条例》精神为指导,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要认真落实“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担当主责,积极参与市纪委“铸剑工程”,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衡阳县纪委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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