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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巧用新媒体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10-30 17: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近日,走在泸溪县城的大街小巷,总能不时的听到该县电视台播送的《准则》、《条例》内容。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2日,该县便通过的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了修订后的《准则》、《条例》学习内容及学习要求。随后,更是利用QQ群、短信平台、电视台、电台等传播媒介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掀起了学习《准则》、《条例》的热潮。
    10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后,该县继续加大学习力度。一是将学习要求纳入全县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10月29日,县委中心组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在10月底举办的新党员的培训中,将组织今年新入党的120余人对《准则》、《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在微信公众平台、QQ群不定期的推送学习信息,目前共推送信息5次,制作《廉政视窗》专题学习1次,学习覆盖人数达到15000余人;三是开展了《条例》、《准则》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按照全县所有党员人手一本的标准,该县已征订《准则》和《条例》合订本一万余册,确保了该县学习群体的全覆盖。(泸溪县纪委  杨琼  张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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