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三位一体”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醴陵市坚持快行动、多形式、全覆盖“三位一体”,迅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及时汲取“精神之钙”。
快行动。10月29日,醴陵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准则》和《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易文星认真传达了上级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精神,详细解读了《准则》和《条例》内容。市委书记周晓理就学习贯彻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重要意义。二是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媒体、报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切实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法,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维护党纪权威。
多形式。醴陵市专门出台《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一是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负责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二是由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组成宣讲团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宣讲。三是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学习宣传,通过权威发布、专家解读、知识竞赛等形式在醴陵广播电视台、今日醴陵报、醴陵党风廉政网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学习宣传。四是市纪委采购了5000本《准则》和《条例》单行本,组织汇编了《准则》和《条例》知识读本,发至全市党员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同时,醴陵市还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传达学习《条例》和《准则》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内容,加大监督检查,确保传达学习到位。
全覆盖。根据中央、省委、株洲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要求,醴陵市迅速组织市、乡、村三级党员、干部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准则》和《条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如市审计局、黄獭嘴镇、王仙镇等多个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或辖区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镇、村两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确保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多层次、全覆盖。据统计,全市已有2万余党员、干部相继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醴陵市纪委 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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