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书记当好新《准则》《条例》“第一宣传员”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11-20 16: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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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津市市委书记王学武在第二十次市委常委会上领学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随后,四大家党组组织集中学习,11月18日,津市市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万长华对新《准则》《条例》精神进行解读。
市委书记王学武强调各级党委书记要当好新《准则》《条例》“第一宣传员”,把学习新《准则》《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严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万长华要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挺在前面”。
津市市各级党委书记迅速落实市委书记讲话精神,掀起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热潮。统一发放、翻印新《准则》《条例》学习资料,做到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先后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纪委全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大会以及村组党员大会等,专题学习新《准则》《条例》;64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围绕贯彻新《准则》《条例》讲授专题党课,做到党员干部学习新《准则》《条例》全覆盖。(湖南津市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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