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书记约谈 压实抓紧“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11月24日,株洲高新区工委、天元区委书记谢高进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对全区12个党(工)委书记(党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从红脸出汗开始,谢高进指名道姓地点出了各镇、街道在解决越级上访矛盾中的软肋,检察院在抓自身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高科、天易在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的缺陷。各党(工)委书记(党组组长)都表态,从书记点出的问题着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谢高进在约谈中还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责任,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理念,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两不误、互促进。二要抓实责任主体。单位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三个层面。必须坚持做到单位党委(党组)主动抓、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集体抓,形成责任网络体系。三要抓好监督责任。各党委(党组)要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定好位,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来,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据悉,高新区纪工委、天元区纪委书记金勇在11月20日也对全区8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监督责任约谈,要求各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天元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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