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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12-14 12: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12月11日,沅江市纪检监察系统举办了“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委员、市直单位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机关干部等20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王岐山同志9月在福建调研时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刚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学习归来的市纪委副书记刘名贵,为与会人员作了题为《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的辅导报告,传递了最新中央纪委精神和部署要求。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侯龙光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化对“四种形态”认识,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  
    “通过培训,深刻认识了“四种形态”的意义,为今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好监督、执纪工作夯实了基础。”一名参训的乡镇纪委书记如是说。(沅江市纪委 艾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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