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念好信访举报工作“四字诀”

针对本地信访量大、越级访和重复信访多的问题,石门县纪委2015年突出“四字诀”抓好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升了信访举报办理质量。
规范“管”。坚持用制度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在信访问题的化解上,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是基层党委(党组),督促其加大矛盾的调处力度,及时了解、化解好矛盾,确保信访“不出门”;并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督促基层纪委(纪检组织)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回复信访人。完善制度规范。如针对基层信访举报中反映村级干部较多的问题,2015年,该县纪委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了《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有效防范、解决村级组织重点、难点问题。
大力“办”。加强限期办结,要求承办单位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时间、真实性以及其影响程度,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严格按时做好调查回复。与此同时,坚决做到“四不结案”,即材料不齐全不结案、信访问题调查不彻底不结案、整改措施不落实不结案、实名举报不回复不结案,防止由此产生的重复访、越级访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干部下访制度。要求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实行“谁包案、谁督促、谁协调”制度。去年包案解决12件疑难信访举报问题;要求县纪委干部主动下访,至少每半年一次集中指导各部门、乡镇做好业务内信访的调查处理、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条件地开展直查快办。对于案情单一、线索清楚的,情况紧急、突发性集体上访,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快速查办后能及时挽回影响、避免损失的等信访举报问题,明确县纪委信访室可直接开展信访调查。
用力“督”。针对因办理时间较长,群众诉求未得到及时解决而造成信访多,重复访多的常见问题,该县纪委着力加强对各部门、乡镇加强信访办理的时效和质量督促,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督查机制,由纪委内设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时间到各联系单位开展信访督办。对重要信访专题督办,一般信访采取发函、会议、汇报等形式督。对迟迟未办结的进行信访约谈督办。县纪委对相关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严格“追”。出台《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信访办理的考核力度。严格兑现“一把手”总责,对由于信访没有及时调查处理、没有及时化解、没有给调查人员安排充分时间进行调查,导致集体访、越级访的,坚决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落实信访调查责任制,实行调查报告签字备案制度,要求承办单位的信访回复报告,由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调查人员签字,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如果发现调查结果不真实,欺骗信访人、蒙骗上级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工作推诿拖拉,信访调查不实等问题,该县纪委2015年对3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石门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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