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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教育局:试水“新规”,创新“廉检”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1-25 17: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局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芙蓉区教育局运用《准则》《条例》,对局属单位9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廉评议。
     述廉评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纪律的要求,述廉评议对象将个人基本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及接受监督责任情况,遵守廉洁纪律情况: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向所在单位的群众面对面地汇报,接受群众评议。评议小组通过廉政测评、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群众对述廉评议对象在廉洁自律方面的反映,形成评议意见向评议对象进行反馈,要求评议对象对照意见一一进行整改,追踪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接受群众监督。
     运用新准则、新条例对述廉评议对象进行“廉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新准则、新条例的新尝试,是贯彻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具体体现,有力地推动了芙蓉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 (芙蓉区教育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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