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瞄准年节“四风”扣响三“廉”发

1月29日,花垣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电视电话会议集中学习中纪委6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8次全会精神。学习结束后,该县紧接着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干部会议,针对年节重点时段容易出现的“四风”问题作出部署,正式扣响年节刹“四风”三“廉”发。
责任当头,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从2月1日起至2月5日在全县开展一把手“反四风、过廉节”公开承诺活动。活动要求全县12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112个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一把手”必须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条、州委七条和县委八条作风建设规定,就本单位及个人怎样“反四风、过廉节”等内容作出公开承诺。《承诺书》500字以内,标明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743-7218033,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在本单位公开,一份交至县纪委。承诺履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宣教铺开,广泛宣传“廉洁”自律。一是在县电视台时政频道、生活频道黄金时段反复播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个严禁”》。二是编发廉政短信。利用县纪委建立的廉政短信平台,给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0余条,督促全县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廉洁自律。三是组织苗歌队春节期间在边城广场以独唱、合唱和对唱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准则》《条例》以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四是在县城十字路口、大型超市门口和重要路段悬挂或者在电子显示频上打出廉政广告、对联、标语、横幅,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春节长假期间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党员干部清廉形象。
立体督查,深入推进“廉节”行动。首先是单位纪检组组织人员在年节期间在各自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其次是县纪委监察局授权群众监督员持证随机进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作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再次就是县纪委牵头,从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人社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人员,进入各乡镇、县直单位、茶楼、歌厅等在年节期间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
据了解,对于立体督查结果,花垣县纪委将在2016年度纪委全会上进行全县通报。(花垣县纪委:石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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