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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准则》《条例》专题宣讲覆盖率100%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3-17 16: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结合案例,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给我们进行《准则》《条例》的专题解读,这样的宣讲报告会我们爱参加。”3月17日,桃江县住建局干部小李在听完该县纪委纪检二室主任刘峰的宣讲课后,高兴地说。
     为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的学习理解,更好地用《准则》和《条例》知识来指导基层工作,规范基层干部的基本行为,桃江县决定,从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单位抽调骨干,组成专题宣讲团,于3月中下旬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就《准则》《条例》学习,给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巡回宣讲。
     为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参学率达100%,该县要求,一是宣讲内容上,要求各宣讲组要仔细读懂读通《准则》《条例》,要仔细了解被宣讲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宣讲,要结合案例,结合该单位容易违反的纪律,进行重点解读,重点提醒,使党员干部爱学爱听。二是宣讲方式上,要求30人以上的单位由单位组织会议进行宣讲,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干部及所辖二级机构党组织负责人(二级机构党员干部的宣讲任务由该单位党政班子成员按联系片负责);30人以下的单位由宣讲组协调,组织联合会议进行专题宣讲,确保参学覆盖率要达到100%。三是宣讲要求上,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严格组织,对宣讲组织不严密,对《准则》《条例》学习活动不重视的单位,将在全县通报,并在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给予扣分,并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桃江县纪委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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