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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巧借平台宣传《准则》《条例》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3-22 16: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桃源县纪委始终把学习“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认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的同时,巧借多个平台大力宣贯新准则、新条例,力促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筑防线。
     结合短信平台宣传。县纪委开通了“条例”、“准则”宣传短信平台,组织专人负责管理和编发“廉政短信” 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监察员、重点企业、村级纪检员共计1000余人发送廉政短信。使每位党员干部的手机变成动态的“条例”、“准则”学习小册子。通过发送廉政短信,达到学习“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增强了廉政“免疫力”。
     结合公益广告宣传。年初,县纪委将加强廉政公益广告宣传作为拓展反腐倡廉宣教途径,在县城人员密集的LED电子屏、媒体的黄金时段上流动播放“条例”、“准则”。同时,借助创建文明县城文化墙这个平台,将“条例”、“准则”融入其中,在广场、公园等地设立宣传广告牌,使干部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学习“条例”、“准则”。
     结合“三八”节宣传。借全县庆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之际,结合近年来全县发生的违反纪律典型案例,对全县各各村妇女主任等近两百多名妇女同胞,进行“两项法规”宣讲,让“半边天”常吹廉风、常敲廉钟、常持廉家。
    结合处分决定宣布宣传。县纪委到发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时,不仅深度剖析案发原因,还结合新条例阐明处理的依据,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从而将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桃源县纪委  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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