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深化“四公开”确保群众民主权利
编辑:宣教室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岳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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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临湘市立足从源头上治理农村不正之风,实行“阳光”工程,确保群众民主权利落到实处,探索建立了以“集中公开、垂直公开、对应公开、点题公开”的乡村 “四公开” 的办事制度,确保乡村干部廉洁干事,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集中公开。对“一事一议”所涉及筹资筹劳、农民负担减免、村级财务计划、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土地承包、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干部任期目标、发展党员及党员监督考核奖惩、五好家庭创评等11类村内重大决策事项,村支“两委”每月初提出本月村务公开计划和具体公开内容,经党员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每月15日“阳光村务”集中办公日通过会议或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集中公开。二是垂直公开。对种粮直补、农机直补、良种直补等补贴,涉农价格收费,农村合作医疗收入及补助数额,村支“两委”换届和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等5类事项,按照“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由区、镇(街道)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以张贴公告或印发明白纸的方式,直接公开到村民,并公开咨询电话,及时答复群众询问。三是对应公开。对村干部报酬、救灾、扶贫、助残、优抚等款物的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补贴,集体土地征用的数量、补偿标准及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分配,失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宅基地申报批准和使用,生育计划安排等相互对应的9类公开项目,市、镇(街道)、村三级层层衔接,实行同步对应公开。四是点题公开。对不在必须公开内容之列,但镇(街道)党(工)委、认为有必要公开,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由镇(街道)党(工)委以点题的方式提出,村支“两委”或有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推行乡村 “四公开” 制度五个月来,全市村非生产性支出从上年同期的85万元降为45万元,下降47%,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3%,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下降了43%。(岳阳市纪委彭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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