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手抄《党章》《条例》践行“两学一做”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19 15: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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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利用休息时间,用毛笔字或钢笔字,每个人手抄一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每个人必须完成,时间限制为两个月……”5月17日,桃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万军在县纪委监察局“两学一做”动员会上讲话时强调。
为切实践行“两学一做”,桃江县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期间,都必须要用毛笔或钢笔字,手抄《党章》《条例》。该县领导带头示范,县委书记谭建华用毛笔字手抄《党章》,县纪委书记陈万军用钢笔手抄《条例》。目前,已有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等10多个县直机关的100多名党员干部开始自发手抄《党章》《条例》。下周开始,该县将在全县38000多名党员干部中全面推开。
“手抄《条例》,让我能从繁忙的工作任务中静下心来,用心去学、去理解《条例》中的每一条内容,对其中不懂的内容,我会去查阅资料、请教他人,直到弄懂弄明白为止。相比以前参加集中听课的学习效果更好。”桃江县纪委新任办公室主任胡巍说。(桃江县纪委 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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