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及早组织学习《问责条例》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7-19 11: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共13条,委局机关干部必须认真抄写、牢记在心……”7月18日,桃江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委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问责条例》。
《问责条例》出台后,桃江县要求全县38000多名党员干部继续通过用手抄写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的理解记忆,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同时通过桃江县广播电视台《廉政桃江》、县党政大楼电梯口视频《廉之声》等四大宣传教育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将《问责条例》的学习全面铺开。下一步桃江县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立规执纪,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过学习,及时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醒自己无论是何种工作,都要谨慎用权,正确履行职责,让守责任、有担当成为一种工作态度”,集中学习结束后桃江县纪委干部如是说。(桃江县纪委宣传部干部 邹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