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学习《问责条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7-20 15: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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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7月18日,衡南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悉,新华社17日公布《条例》全文后,衡南县纪委迅速将《条例》全文和中央纪委网站《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文章转发推送到衡南县纪检监察网、“微衡南”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够率先学习贯彻。
“《条例》的出台,再一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让今后的追责工作‘有章可循’。”一位县直单位的监察室主任在微信群里说。
集中学习后,县纪委又立即召开常委会,研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立足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条例》的震慑警示效应,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衡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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