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以考促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7-25 18: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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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后,汝城县纪委结合正在开展的“汝城清风”讲座、党章法规知识考试等学习教育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学习《条例》精神,以考促学,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是成立学习考试工作组,制定考试计划。成立党章党规知识学习考试工作组,印发《关于开展党章党规知识考试的通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知识闭卷考试,卷面100分,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以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主,章程、廉政准则、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内容列入考试范围。
二是注重学用结合,激发担当精神。县纪委组织部把党章党规知识编制成学习册并附习题300个,印发给全体党员干部。同时,将电子版考试题库上传到汝城纪委QQ群、“汝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干部职工可随时下载练习。要求各级纪检干部做到学习工作同促进,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抓住典型问题,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三是严肃考风考纪,强化结果运用。要求参考人员严肃考场纪律,不得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不得无故缺考,因事缺考人员需补考,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纪律。考试结束后,及时对情况进行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试成绩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低于70分人员,原则上不予评先评优。(汝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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