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运用“四种形态” 1-6月共立案359件

今年以来,浏阳市纪委进一步转变监督执纪方式,重点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今年1-6月,浏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9件,违反“六大纪律”纪律的案件245件,占68.3%,其中违反工作纪律101件、违反廉洁纪律20件、违反群众纪律15件、违反生活纪律134件。
扩大线索收集范围。加强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排查,通过列举45个市直单位的问题线索采集报送清单共82项,解决了过去各单位因报送范围不明确而造成问题线索流失的问题。将公安机关查处的酒驾案件、国土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法院的涉刑审判案件等逐一纳入身份证信息比对范围,与相关执法单位建立了即时报送与定期比对相结合的问题线索收集机制,进一步扩大了问题线索来源。
更加注重初核质量。改进纪律审查方法,依法依规获取、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增强问题线索初核、调查和突破能力,提高成案率,不让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恶化。今年浏阳市纪委机关共有3件立案案件被浏阳市纪委常委会责成进一步深入调查再行立案。在办理浏阳市畜牧局案件中,通过对其原局长进行离任审计,拿到审计结论后启动调查工作,现已将该局长移送司法处理。
严格实行分类处置。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质量,做到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发现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提高纪律审查效率。坚持快查快结,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审查时限。对纪律审查措施,做到严格审批,快进快出,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即移送司法机关。(浏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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