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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聘任11名特别监督员 严防“灯下黑”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02 09: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1日,汝城县一批特别监督员于正式上岗,汝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光华为11名内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汝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和个人作风情况进行监督;对该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完善建议;收集和转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该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反映和意见,并提出整改措施。监委会将通过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研评估、反映转递、组织调查、明察暗访、案件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

  汝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光华表示,纪检监察干部把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要职,但却往往忽视了对纪检监察干部自己的监督,而“信任”二字并不足以填补监督空白。现在,汝城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让“灯下黑”无处藏身。

  据悉,11名内务监督员来自县人大、政协、组织部、乡镇等不同部门,聘期为3年。汝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委会将对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一旦监督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将马上取消其监委会委员资格。(汝城县纪委 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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