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湘潭县:“四个严明”打好党代会纪律“预防针”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8-10 17: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9日,湘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明县党代会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会风会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会议圆满召开。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明确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严禁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以及举办同学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拉票;严禁以为代表个人谋取职务晋升、提高待遇等名义或是封官许愿、给好处等手段拉票;严禁以威胁、欺骗、利诱和其他非法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严禁以任何形式阻挠对违反党代会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党代会期间,所有代表要服从大会统一组织和安排,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全程禁酒,由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代表,不得未经批准到会议安排地点之外用餐或住宿。严禁安排和参加请吃、请唱等消费活动,严禁贿赂代表、工作人员或以会议赞助、慰问等形式赠送现金、烟酒、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歌舞厅、夜总会、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
    三是严明工作职责。要求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参会代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代表团团长、临时党支部书记要担负本团(支部)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直接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会风会纪的各项纪律要求和监督管理措施,督促本团(支部)代表和换届相关人员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全体代表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讲规矩、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
    四是严明纪律监督。党代会期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成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全程驻团驻会监督,切实加强对严肃会风会纪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公布换届风气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湘潭县纪委宣传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