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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七严禁”给行政执法人员上“紧箍咒”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1 11: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去年市纪委查处的文家市镇林业站站长罗某,在林政执法过程中,收受他人烟酒、红包,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减免罚款。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几名干部到企业检查时,违规请受宴请,被举报到了省委巡视组和上级纪委,破坏了干部队伍形象……”因此,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8月5日上午,浏阳市召开全市加强执法人员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会议。会上明确执法人员必须恪守“七个严禁”,即严禁接受管理相对人宴请以及其他消费活动;严禁利用执法便利索取、收受管理相对人财物;严禁侮辱谩骂、体罚殴打管理对象;严禁故意损毁管理对象物品;严禁滥用职权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严禁截留、私分、侵占、擅自变卖罚没物品;严禁罚款不给合法票据。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线,增强规矩意识,严守作风纪律。

  据了解,浏阳市将严肃查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失职渎职、索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各类典型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在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倒查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发现履责不力的,一并予以问责。(浏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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