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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水利局一干部“靠水吃水”藏猫腻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7 07: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自己分管工程项目,却将工程发包给自己和亲属承揽,从中谋利;面对组织提醒,不仅不收手,反而改头换面,企图规避监督;面对组织调查,竟指使他人销毁证据,企图逃避惩处。人称“牛哥”的湖南省辰溪县水利局水利经济管理站原站长吴发球以权谋私、目无法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牛哥”是湖南省辰溪县水利局水利经济管理站干部职工、水利工程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对原站长吴发球的称呼。

  名字的由来,一是吴发球肯干事,没日没夜地搞规划、做资料,像一头老黄牛;二是他在揽工程方面很“厉害”,常常利用职务之便,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发包给自己及其亲属。

  然而,在当地大名鼎鼎的“牛哥”,就是因为暗箱操作,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被县纪委立案调查。在组织调查期间,“牛哥”又干了一件“牛事”:销毁证据对抗调查。

  8月1日,辰溪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发球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以权谋私,将分管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承包给自己和亲属

  吴发球出生在辰溪县安坪镇农村,毕业后到了县水利局工作。

  “最初是在县水利局担任技术员,他言语不多,勤奋好学,很快成为业务骨干。”该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因业务能力强,吴发球2005年5月被提拔为水经站副站长,2013年3月任站长。水经站的主要职责是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立项报告的编制、上报及计划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项目招标、实施、验收及建后管理。

  “我们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额一般不大,很少走招投标程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饮水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通常是由水经站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制定初步方案并确定施工方,上报方案至水利局分管领导审阅,然后上报局长签字同意。

  水经站能确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可谓大权在握。吴发球一到水经站工作,其妻兄谭某便找到他,请他安排些工程。

  吴发球也认为是个发财的机会,与谭某一拍即合。2005年5月至2016年3月,他利用担任水经站副站长、站长职务的便利,在负责管理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过程中,通过个人直接联系、出面打招呼、向他人引荐等方式,为谭某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或直接与谭某一起承揽工程,参与利益分配。

  据统计,谭某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在该县承揽的工程有23处,涉及资金近600万元。在其承揽的工程中,谭某仅负责参与工程的现场施工,对于项目的发包、资料制作、结算等环节,一律由吴发球负责。

  不仅如此,吴发球还直接参与了对部分工程的验收和结算,大部分工程的结算资金直接转入吴发球个人账户。据了解,吴发球以谭某或二人共同名义,共领取工程款项达443.2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6年,吴发球共领取款项408.2万元。

  置若罔闻,将组织的提醒教育当做耳边风

  吴发球变身“总管”插手参与工程行为,辰溪县水利局早在两年前就已察觉,并对其进行了规劝和诫勉谈话。但吴发球仍不收敛不收手。

  “2014年10月9日,时任县水利局局长和驻局纪检组长等局领导就承包工程问题对我进行诫勉谈话,提醒我不要让亲属参与饮水工程,此后我就注意这个问题了。”但吴发球所谓的“注意这个问题了”,并非真正汲取教训,而是“改头换面”,以隐瞒谭某身份、假借他人姓名的方式,报名承揽水利工程,企图规避监督。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10月,由水经站提供的一份2014年工程初步发包方案中,就有上蒲溪乡五保田村、长田湾乡岩桥坪村、小龙门乡肖家溪村和毛家坪村、安坪镇瞿家仁村5个水利工程被更换为“周圣奇”的名字,但工程的实际承建人均为谭某。

  执迷不悟,指使他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2016年4月,辰溪县纪委对吴发球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在接受调查期间,吴发球不仅不予配合,还对抗组织审查——指使其妻子销毁记有本人及亲属承揽工程建设情况的记事本,为调查设置障碍。

  “记事本里记的都是我私人的秘密,和案件无关,我拒绝提供!”吴发球振振有词。后经组织多次教育,吴发球承认指使妻子销毁证据资料的事实。

  “吴发球为一己私利,置党规党纪于不顾,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违规插手并承揽工程项目,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在受到单位领导劝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想办法规避监督;在组织核实有关问题期间,对抗组织审查,指使他人销毁证据,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辰溪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终,吴发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牛哥’栽了跟头,栽在对钱财的贪婪,对组织提醒挽救的无视,对纪律规矩的漠视。”该县水利局一名干部感慨道。(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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