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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1-7月立案117件组织处理62人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8 17: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是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之年,衡阳县纪委监察局在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同时,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减,立案案件和组织处理人数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提高。截至7月底,全县立案117件,去年同期103件,同比增长13.6%;组织处理62人,去年同期14人,同比增长342.9%。

  凝心聚力,强化组织领导。委局机关四个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所联系县直单位和乡镇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审理室加强程序材料的把关和审核,案管室加强业务报表的督促和考核,让新进入纪检干部队伍的同志明确责任,熟悉业务,尽快进入角色。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通过调度会、约谈等方式,促使办案后进单位加快进度,全面消除办案空白单位。

  形成合力,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线索处理、办案协作、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要求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每月定期项反腐败协调小组报送案件(线索),形成工作常态。今年1-7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案件(线索)32件。县公安局对不按要求核实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办案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2人。

  小处着力,强化预防警示。进一步转变纪律审查工作方式,牢牢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持“常扯袖子、勤咬耳朵”,运用好通报批评、谈话诫勉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切实做到“治病救人”。截至目前,全县已通报批13人,诫勉谈话27人次,约谈45人。 (衡阳县纪委案管室 凌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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