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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村干”心存侥幸“偷吃”被严惩

编辑:陆剑南 发表时间:2016-08-20 09:44 来源:湖南日报

惠农资金岂是“唐僧肉”

——“村干”心存侥幸“偷吃”被严惩

 

      【案情通报】

       身为村干部,却把惠农资金当作“唐僧肉”,没想到被纪委“火眼金睛”识破。

       8月中旬,永顺县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松柏镇龙须村村支书符辰双、村主任向仍林挪用村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挪用公款行为已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情回顾】

       2015年9月,永顺县纪委接到群众来信,反映松柏镇龙须村村支书符辰双、村主任向仍林违规挪用退耕还林资金问题。

       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上报信息资料和财政拨款记录,进行全方位核查。

       2012年,永顺县对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兑现实行“一卡通”发放。同年6月,符辰双、向仍林在村秘书王焕义(非党员,另案处理)家中,填报退耕还林工程后续政策补助资金到户花名册。在填报剩余563.6亩集体退耕还林面积时,为方便支配使用资金,他们决定将这部分面积分别以自己及各自妻、子的名义上报。

       其中,符辰双及其妻子彭某338.9亩,向仍林及其妻子罗某、儿子向某154.7亩,王焕义及其妻子70亩。另外,还将2001年度农户经济林面积204.7亩也一并登记在向仍林名下。在补助资金发放后,将该部分补助资金用于各自负责片区的村务开支。而划入王焕义名下的70亩资金,用于村里在其家中开餐的补助。

       这样做并不符合规定,但他们心存侥幸、脑门一拍,就这么私自决定了。

       这一领,就是三年。

       经查,符辰双共领取龙须居委会集体部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3万余元,除去各类村集体建设支出,其余46176.15元被其挪作他用。向仍林共领取补助资金109681.25元,扣除用于村集体开支等,挪用该居委会退耕还林资金59085.13元。

       在纪委核查时,符辰双、向仍林两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退还挪用资金:“想着这么大一笔资金放在自己账户上,村集体建设用一部分,自己挪用一点也不会有人知道,也没人会来查我一个小小的村干部。谁想到,最后触犯了党纪国法。”

      【纪委点评】

       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永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田源

       随着越来越多惠农资金下拨到基层,一些基层干部将其看作“唐僧肉”,伸出“黑手”,心存侥幸,实为咎由自取。“贪蝇”虽小,其害巨大。这需要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涉农资金和民生领域划出“红线”、标注“雷区”、设置“高压线”,健全并严格落实有关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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